公告本場「鳳梨釋迦催熟及全果冷凍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場研發之「鳳梨釋迦催熟及全果冷凍技術」(相關説明資料如附件1),擬非專屬授權國內依法設立之公司、農會、農業合作社,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實施。
二、交付材料:技術手冊1冊及總計16小時之技術指導與諮詢講解(於正常上班時段內,16小時,包含催熟技術2次每次4小時及冷凍技術2次每次4小時)。
三、授權期限:自簽約授權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不收取授權金及權利金。
四、申請業者條件:
(一)以具有IQF(Individual Quick Freezing)、催熟室、抑菌處理設備及真空包裝機等設施(備)且具自行生產能力之業者。
(二)以貿易商結合設備商或採企業合作團隊形式申請者,須提出合作意向書或備忘錄。
(三)業者授權須簽訂保密切結書。
五、申請業者於公告期間,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場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2)。
(二)公司合法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含工廠登記證)。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稅收據聯影本。
(四)本場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 (附件3)。
各級農會、農業合作社免附(二)(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七、審查程序及時間:申請業者須經農糧署及本場「研發成果管理小組」審核通過,雙方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4及附件5)後辦理移轉。審查時間分兩批次審查,第一批次111年11月15日前,第二批次112年1月15日前。
八、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場斑鳩分場江淑雯分場長(089-325110轉2900)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場網站(https://www.ttdares.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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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鳳梨釋迦催熟及全果冷凍技術」技術說明 pdf
附件二、 技術移轉(授權)業者基本資料表 doc odt
附件三、 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 doc odt
附件四、 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 doc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