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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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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場公告事宜

首頁 > 改良場公告事宜 > 歷史技術授權公告 > 公告本場「香草栽培及精油萃取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公告本場「香草栽培及精油萃取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場研發之「香草栽培及精油萃取技術」(相關説明資料如附件一),擬非專屬授權國內之依法設立之公司、農民團體、自然人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實施。
二、本案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2萬零750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30日內一次付清。
三、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等影本,向本場提出申請。各級農會及自然人則免附(三)(四)款所需文件。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場簽訂合約(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
五、提出申請業者需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小組」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技術有償授權契約書後辦理移轉。
六、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場作物改良課副研究員陳振義(089-322279),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場網站(http://www.ttdares.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附件下載
公告本場「香草栽培及精油萃取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PDF
附件一、 「香草栽培及精油萃取技術」技術說明 pdf
附件二、 技術移轉(授權)業者基本資料表 doc odt
附件三、 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 doc odt
附件四、 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 doc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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