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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臺東區農業改良場。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場網站(網址:https://www.ttdares.gov.tw)。
四、本案係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為「農業部」,並因成本變動,重新計算各項支出費用,調整田間試驗收費費額,修正內容單純,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本場作物環境科。(二)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75號。(三)電話:089-325110轉1700。(四)傳真:089-353465。(五)電子郵件:xyzyx@mail.ttdare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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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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