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協會】107年輔導業者辦理新展即日起受理申請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鼓勵業者開辦及強化新展,委託執行「輔導業者辦理新展」計畫,明(107)年度預計輔導6案,每案輔導辦展經費上限為新臺幣150萬元,並於即日起開放申請。凡依我國法律設立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依我國公司法設立之國內公司之展覽主辦單位,及展出期間在107年1月1日起至12月24日止,辦理5屆以內展覽,且符合本計畫作業須知相關條件者,歡迎向執行單位外貿協會提出申請,申請受理期間至106年11月22日,補件受理日期至106年11月29日止(以郵戳/收件章為憑)。詳情請參考附件:「外貿協會輔導業者辦理新展作業須知」。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電外貿協會(02)2725-5200 分機2754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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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